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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通APP又增新功能 异地居住登记轻松搞定

2017-10-12 09:56:36

(据浙江新闻客户端)10月11日,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料及到,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要求,进一步便民利民,从2017年9月底起,异地居住登记可以线上办理了,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就能轻松搞定,真正实现了“零跑腿”。

办理步骤:

步骤一:在手机上下载宁波医保通APP,并通过实名认证。

步骤二:在宁波医保通首页选择“资格核准”模块,进入“异地居住登记”界面并准确填写信息,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

步骤三:医保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参保人员可在“申请信息查询与撤回”栏里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可在“资格核准查询与撤销”里查询到相关记录。审核不通过的,请查看审核意见,如需补正材料的,可在补正后再次申请。

温馨提示:

1.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应符合什么条件?

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单位在职职工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在外地工作、居住6个月以上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

2.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可以是投靠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房产证,也可是本人在异地“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休学的学生可提供学校休学证明。

(2)在职职工的《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申请表》由单位盖章证明长驻外地工作或进修学习。

(3)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提供异地工作或居住证明,如本人异地用工合同、工商执业证照或暂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3. 办理登记后次月起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在本市的社保卡结算功能冻结。

4.如从异地返回宁波后,先办理异地居住登记撤销,即可恢复在本市的社保卡结算功能。除退休人员外,其他人员自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后6个月内不撤销。

来源:宁波广电集团多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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