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非帆)近日,宁波市物价局印发通知,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6元下调到3.04元,降幅为0.12元/立方米。调价后的非居民气价在全省已通气地级市中仍处于最低水平;与省外其他同类城市相比,也处于较低水平。
本次非居民气价下调主要源于两大因素,一是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降0.10元;二是天然气增值税率由13%下调到11%。经测算,这两项因素将影响终端非居民用气价格下降0.12元/立方米。《通知》要求降价政策原则上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具体自9月份最早一次抄表时间之日起执行。
降低非居民气价除了可直接为企业用户减轻用能负担外,还有利于提高天然气用户进一步扩大用气规模,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宁波市自2015年以来已经连续四次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累计下调每立方米1.41元,按照2016年市区非居民天然气实际销量4.09亿立方测算,年可为宁波市广大工商用气企业降低用能成本5.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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