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处东南沿海,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是太阳能、风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同时,宁波背山靠海,拥有较丰富的小气候环境,有序、科学地开发利用好气候资源和环境,可有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类活动对气候的影响也日益加大,过度开发利用,会破坏甚至改变区域气候环境,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条例》的制定,从法规的高度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在气候资源监测、区划与规划,合理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加强气候资源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全社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强化了气候资源保护意识。贯实施好《条例》,对于协调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中的各种关系,避免“先开发后保护”、“先建设后治理”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来源:宁波广电集团多媒体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