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气候资源监测与区划、规划。开展气候资源监测、编制区划和规划是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的前提和基础。《条例》第九条至第十四条对气候资源监测与区划、规划工作的主体程序和要求等作了总体规定,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气候资源综合调查和评估,并编制区域气候资源区划;市气象主管机构要开展气候变化趋势预测,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气象服务产品和技术指导,每年发布本市气候状况公报等。
来源:宁波广电集团多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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