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广电网首页

肖子策:个人或单位违反《条例》的将按规定处罚

2017-05-05 15:20:17

市人大常委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肖子策:处罚力度必须要有,这是我们立法的一个目的。我们专门对公共场所吸烟设置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分三档:一般的情况之下要处以5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元到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是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当然罚款不是目的,但是必要的处罚手段还是要有的。

我们在执法的时候要注意区分情节的轻重,建议主管部门要结合在公共场所吸烟
是不是不听劝阻?是不是已经影响了公共环境的卫生?或者有没有造成其他一些后果?结合这些因素来对情节轻重进行认定。

此外,对单位不履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一些义务,比如没有设置一些禁止吸烟的标志,没有对违反规定吸烟的人进行劝阻等,我们也按规定进行处罚。这些处罚的标准是比较高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处罚。

来源:宁波广电集团多媒体新闻中心

品牌
第一测试
直播宁波 航拍宁波
宁聚 心理健康
广电
直播 点播
动态 主持
集团 广告
新闻
宁波 国内
V观 图片
时评 专题

网站简介|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招贤纳士| 用户协议|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帮助中心| 电视台邮箱| 电台邮箱

浙ICP备12005551号-2 网上视听传播许可证 1103013 2 公安机关备案号 3302030200073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80003

版权所有 宁波宁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002-2016 nbt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