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广电网首页

宁波部分企业医保缴费比例下浮 参保人待遇不变

2016-08-19 15:06:56

 

8月18日,记者从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98号),宁波将对部分企业实施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

本次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的对象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并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其中上述企业中烟草加工、电力生产和供应、石油化工等3个行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采矿、水泥、造纸等3个行业的企业及淘汰类企业,不列入本次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的政策实施范围。

本次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属月份为2016年8月1个月额度的单位缴费部分。企业参保职工个人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时间为:采取全市集中执行的方法,统一安排在2016年8月份操作。

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操作。集中下浮月份,企业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个人账户中应由企业缴费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从结余基金中划入。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品牌
第一测试
直播宁波 航拍宁波
宁聚 心理健康
广电
直播 点播
动态 主持
集团 广告
新闻
宁波 国内
V观 图片
时评 专题

网站简介|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招贤纳士| 用户协议|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帮助中心| 电视台邮箱| 电台邮箱

浙ICP备12005551号-2 网上视听传播许可证 1103013 2 公安机关备案号 3302030200073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80003

版权所有 宁波宁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002-2016 nbt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