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间,公众号衡阳楼市(账号主体为衡阳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的一则消息显示,衡阳市发改委、住建局共同发文暂停执行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取消限价的理由,《通知》表示,由于目前衡阳市房地产市场已出现理性回归,销售价格也较为稳定,所以暂停执行《通知》中的限价政策。
然而,今天(12月27日)晚上8点26分,衡阳市再次发出通知,表示继续限价,撤销《关于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该通知说:
鉴于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衡发改价服【2018】45号),对稳控房价的复杂性判断不精准,对稳定预期的持续性认识不充分,文件出台引发了市场的误解和网上的炒作,其影响有悖于部门出台文件的初衷,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该文件。
衡阳市委市政府将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科学调控,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韧劲维护衡阳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来源:衡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