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珲 资料图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长沙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陈泽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泽珲违反政治纪律,私自从国(境)外购买、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长期阅看、私藏,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涉案证据材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过年龄造假为本人谋取任职方面的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法占用农用土地建私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减免土地使用税费、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陈泽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目无法纪、擅权妄为,私欲膨胀、疯狂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泽珲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泽珲简历
陈泽珲,男,汉族,湖南宁乡人,1957年10月出生,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1986年7月 长沙市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92年4月-1996年10月 湖南省高教自考新闻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96年10月-1998年10月 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研究生主要课程班学习
1974年1月-1977年6月 宁乡县民办教师,电影放映员
1977年6月-1984年9月 中共宁乡县委办公室干部、中共宁乡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84年9月-1986年8月 长沙市委党校学习
1986年10月-1991年4月 长沙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干部、综合一科副科长、秘书一科科长、综合一科科长
1991年4月-2000年10月 中共长沙市市委政研室副县级研究员、政研室副主任、主任
2000年10月-2006年9月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书记、中共长沙市委助理巡视员
2006年9月-2011年9月 中共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1年9月-2011年10月 中共长沙市委常委、提名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
2011年10月-2017年1月 中共长沙市委常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3]
2017年12月退休
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