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并发布了《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20年,全省共接到消费类投诉举报127.04万件,其中,投诉71.39万件,占比56.20%,按时办结率为92.09%;举报55.64万件,占比43.80%,按时核查率96.67%;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6亿元。
从投诉情况分析,质量问题投诉17.53万件,位列第一,占比26.45%;从举报情况分析,广告违法行为举报案件36.10万件,占比68.80%,位居第一。
2020年,全省共接到举报案件线索55.64万件,经核查立案查处案件5.21万件,罚没金额9.2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1032件。案件主要集中在防疫用品、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安全等方面。
过去一年,浙江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放心消费建设领域拓展至31个重点行业,全省新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31.18万家。目前,全省累计有效放心消费单位43.37万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4.72万家,放心工厂4.21万家,放心消费商圈(街区)184个。
会上还正式上线运行了“浙食链”系统,该系统归集了食品从农田(车间)到餐桌全过程生产流通交易数据:建立1个追溯链条, 围绕食品安全“从农田(车间)到餐桌闭环管理、从餐桌到农田(车间)溯源倒查”2个目标、构建“厂厂(场场)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6个运用环节,实现“一码统管、一库集中、一链存证、一键追溯、一扫查询、一体监管”6项功能。
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难免会遇到消费陷阱和误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大家准备了一份消费提示,快来看看,避免踩坑↓↓
保健食品要认蓝帽,切勿盲目养生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认准“小蓝帽”标识,按需自愿选购,并认真核对产品批号和功能,在医生指导下购买使用;
切勿盲目参加“免费赠送礼品”“专家义诊”“免费检查”等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活动,不要贪图小利,因小失大;
对于营销员的推销,可用手机将销售宣传语进行录音或保存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
一次性不要购买过多的保健食品;
购买一定要索取相关票据,并妥善保管。
直播购物要量需,切勿冲动消费
科学理性消费心态是基础,切勿盲目冲动;
点击链接需谨慎,务必选择官方渠道;
了解产品价格等信息,不要被各种“假优惠”陷阱误导;
切勿盲目相信“直播测评”;
留存相关凭证,收到商品后及时查验;
遇到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返利促销要理性,切勿贪小失大
提前了解平台或商家资质、信誉等信息,谨慎选择交易主体;
切记“羊毛出在羊身上”,理性看待商家促销信息、低价诱惑,防止落入消费陷阱;
善于识别营销套路,货比三家了解返利商品价格是否高于市场价;
预付充值要谨慎,切勿因贪小便宜而导致大额财产损失;
注重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返利链接莫轻易点,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返利促销套取个人信息、骗取财产;
警惕“拉人头”“拉下线”式返利促销模式,以免落入传销陷阱。
预付消费要签约,切勿轻信承诺
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根据自身的消费需求来决定是否真的需要办卡,做到“理性消费、拒绝诱惑”。
选择证照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的商家;
理性消费,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值,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
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谨记“少充快用”四个字,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
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务必要签订书面合同;
保留好收据、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生问题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牢记“预付有风险,付款需谨慎,办卡擦亮眼,看清商家脸,交钱莫着急,合同要签齐,消费索凭证,维权有佐证”。
“盲盒”有风险,消费需谨慎
要认识到盲盒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认清并防范商家过度营销的套路,切勿跟风与攀比;
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消费需求和兴趣爱好等,量力而行、理性消费、不要过分沉迷、避免成瘾;
购买盲盒时,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进行交易;
警惕通过微信、qq等私人社交网络发布的各种信息、链接,以免上当受骗;
注重保留购买凭证,包括但不仅限于发票、收据等,及时维权。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