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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混收混运现象如何治?宁波生活垃圾分类要这么做!

2018-06-29 16:28:42 编辑:陈雯雯

今天(6月29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一平发布宁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垃圾分类,关乎你我生活!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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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布 人:

郑一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陆东晓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舒月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沈祥苗 市住建委党委委员、巡视员

钟毅君 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

主 持 人:

刘长生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宁波市以世行贷款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为载体,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止目前,中心城区667个小区共39.75万户居民家庭参与了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覆盖面达82%,奉化区和各县(市)正在有序推进。“垃圾去哪儿了”公益环保项目获得2017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01 三厂六站建设全面加快

海曙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7年8月全面运行,使中心城区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9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已于今年6月21日试运行,厨余垃圾处理厂将于8月投入试运行;六座大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中,东钱湖已投用,海曙、镇海完成土建验收,鄞州区基本完工,江东和江北区进展顺利。

此外,我市率先实施居住小区投放设施改造,计划改造分类投放点位约4100个、新建改建分类垃圾房约250个。2017年完成垃圾点位3678个,新建改建垃圾房192座。

02 分类收运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目前,累计向居民家庭发放分类垃圾桶50万余套,采购分类收运车198辆。

建立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单独收运网络;推广“我要换糖”APP,实现再生资源线上线下回收。

针对居住小区内“混收混运”问题,加强培训,明确标准,提升了物业保洁的分类意识和责任意识。

03 配套政策标准逐步完善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顺利展开。

编制了《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分类收集运输作业规范》《设施配置标准》等标准规范,并以“大分流、小分类”为原则,健全大件垃圾、装潢垃圾等处置体系,探索居住小区、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推动了源头减量。

04 全民参与程度逐步提升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举行“阿拉物业来分类”“彩贝上的宁波”等活动,打造宁波市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3年来累计培训志愿者和市民16万人次,市民分类知晓率从35%提高到88%。

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推行“五个一制度”,推广垃圾分类“高校+”结对服务模式。

开展党政机关强制分类工作,印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党政机关率先示范,切实做到“四分类,四强制,四提倡”;配合市农办探索农村垃圾分类“二分”简易模式,目前全市544个行政村已实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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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主要问题

01 各区县市进展不一

各区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尚未落实,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推进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

02 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快

工业与农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兜底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

奉化、宁海、象山生活焚烧设施建设刚起步,各区县市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处置场地和设施有待推进,住宅小区分类投放设施场地这一短板亟待补齐;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逐步减少,从原来的140个减少到现在的50多个。

03 源头分类质量不高

目前居住小区内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小区物业对垃圾分类工作普遍存在重视不足的问题,混收混运现象还没得到很好解决。

同时,源头减量方面,如商品过度包装、餐厨垃圾就地减量等问题有待破局,垃圾收运处置无缝对接亟需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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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01 全面加快设施建设

加快三厂六站建设,确保按期投用。

推进居住小区配套分类设施新建改建,加快小型转运站改造提升工作。

督促各区县(市)加快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和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场地建设;科学布局和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形成“焚烧、资源综合利用与生化处理为主、就地处理为补充、填埋为应急保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

02 构建科学收运体系

规范源头分类投放,推行定时定点收集模式,制定分类收运路线图,提高线路安排调度智能化水平。

完善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收运体系。

推进收运处理一体化,实现“集、收、运”物流链的无缝对接。

03 强化工作机制创新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

激励市民主动减量和分类;建立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机制,探索跨区域处理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属地政府主动减量与回收利用。

04 提高源头分类质量

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源头分类精准投放,因地制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模式。

全面实施各区县(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持续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05 健全考核监督机制

加强考核监督,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并纳入各区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开展达标小区、示范小区、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市、区两级设立曝光台,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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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问答

小区内存在的混收混运现象严重影响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市住建委如何规范小区内物业企业的规范化收运?

市住建委答:

加强宣传培训、督查引导的同时,也加强问责惩诫。市住建委已经制定完成《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步开发物业服务行业信用平台,并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评价内容。海曙区已有61家物业服务企业递交了《海曙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承诺书》,江北区中马街道雨辰文星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混收混运等不规范问题,江北区物业办已联合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多次进行约谈。鄞州区通过建立“垃圾分类学习观摩示范点”,推动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学习垃圾分类的有关观摩活动。

目前,垃圾分类最大的难题和矛盾是装修垃圾,也是人民群众和物业服务企业关注的焦点。市人大、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双组长制的《宁波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市住建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积极呼吁和推动装修垃圾按照生活分类的有关体制机制进行完善,特别是正视装修垃圾清运市场化后出现的新问题。同时,市住建委也将积极主动做好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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