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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有料|100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5名已归案!

2019-04-22 19:39:40 编辑:汪贤玲

4月16日,浙江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悬赏通缉100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连日来,宁波公安机关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线索,加大追逃抓捕力度,同时通过多种途径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从宽处理。截止4月21日晚20时,在这份百人榜单上,已有5名涉及宁波市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归案,其中3名为投案自首。

赵某,男,安徽省临泉县人,因寻衅滋事案于2019年3月29日被江北分局上网追逃。2019年4月9日,该逃犯逃窜至上海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吴某某,男,安徽省颍上县人,因敲诈勒索案于2018年12月17日被镇海分局上网追逃。该逃犯于2019年4月17日,窜至镇海区蛟川街道电厂小区时,被守候伏击的镇海分局民警抓获。

高某某,男,安徽省临泉县人,因非法拘禁案于2019年4月4日被北仑分局上网追逃。该逃犯因慑于被悬赏通缉的强大压力,于2019年4月17日向北仑分局霞浦派出所投案自首。

刘某某,男,江西省永新县人,因组织卖淫案于2019年3月5日被鄞州分局上网追逃。该逃犯也因慑于被公开通缉的压力,于2019年4月15日向鄞州分局钟公庙派出所投案自首。

方某某,男,浙江省慈溪市人,因寻衅滋事案于2019年3月21日被慈溪市公安局上网追逃。该逃犯于2019年4月18日,在家人的陪伴下,到慈溪市公安局观海卫中心派出所投案自首。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公安机关再次呼吁广大市民勇敢地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受害群众要勇敢地站出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绝不让黑恶违法犯罪人员逍遥法外。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逐条核查、一查到底。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公安机关也敦促在逃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通讯员 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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