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13时25许,G15沈海高速指挥中心接到慈溪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辆摩托车冲上高速,后经监控全程跟踪,发现该辆摩托车是往宁波方向一路狂奔。交警接到通知后立即展开布控,由于主线拦截存在安全隐患,郑警官又考虑到该摩托车从慈溪来宁波路程有几十公里,当事人很有可能在服务区稍作休整,民警随即在宁波方向慈城服务区待命,并一面要求监控中心对该摩托车全程跟踪和定位,伺机进行干预。
终于,在13时50分许,指挥中心报告方位称摩托车已经驶入慈城服务区,民警随即在服务区展开搜索,最终在加油站附近找到了该摩托车。原来是一名年轻男子驾驶了一辆崭新的摩托车,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照和行驶证。核实个人信息后,交警询问其何地上高速,杨某称他是从慈溪收费站上的高速,并不知道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杨某称,他的摩托车是上个月刚买的,在慈溪工作的他由于对目前工作不是很满意,想去宁波市区找份满意的工作,于是驾驶着爱车从慈溪开往宁波,一路狂奔直到行驶至慈城服务区时发现车辆油料不多,便打算进服务区加油,正好被民警查获。
最终,杨某因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引导其从地方道路驶离了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浙江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而且每个收费站进口都有相应的禁令标志牌设置。如果摩托车驶入,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因此,骑摩托车行驶时,一定要在临近收费站入口时,查看有无禁止摩托车通行标志或者询问收费站工作人员是否允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