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全市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已于日前调整完毕。其中:托养于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2269元,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为1815元,较2019年增长6.9%。
据了解: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80%确定;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进行全额或差额发放。
截至2020年3月底,我市共有孤儿338名,其中在福利机构的孤儿226名,社会散居孤儿112名;困境儿童4073名,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4人。今年1月以来,我市共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1223万元。
记者:罗伟勇
来源:宁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