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三农报道]浙江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将乡村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今晚(6月17日),央视农业农村频道《中国三农报道》栏目播出报道,点赞宁波宁海探索出台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将乡村的小权力关进制度的“大笼子”来规范村干部手中的权力。
以下为报道原文——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规范村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浙江宁海探索出台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通过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将乡村的小权力关进制度的“大笼子”。
赵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浙江省宁海县的一个城中村,这两年随着买电动车代步的社员越来越多,车子如何充电成了一个大问题,最近社里决定加装几个充电桩。
浙江省宁海县赵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社监会主任 赵红东:这(项目)涉及到财务金额是四万八千元,四万八千元按照村级物资采购制度,是在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内(的档次),这个要严格按照“五议决策法”去走的,包括以后的流程,肯定要到街道交招标(书)备案。
赵红东所说的“五议决策法”源自于宁海县出台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其中规定,遇到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村党员会议审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组织实施、结果公告并接受群众评议等5个流程严格执行,从而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村干部权力运用不规范,三务公开不透明等现象。
浙江省宁海县赵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兼社长 俞安国:所有村里的权力也晒出来了,所有的项目工程以及采购流转都严格按照“五议决策法”在执行,这样减(少)化(解)了很多老百姓的疑义。
宁海县的“小微权力清单36条”,将村级项目招投标管理等19条集体管理事项和村民宅基地审批等17条便民服务事项整合成清单,规范村两委和村干部行使权力。越溪乡南庄村在进行环境打造、道路硬化的过程中,遇到村民侵占村集体道路的问题,放在从前,村里拆除违建准是纷争不断,但“36条”让村干部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获得了村民的一致支持。
浙江省宁海县越溪乡南庄村党总支书记 吴财金:做重大事项都是有老百姓来参与,一起来打造,大家都知道这么一个事情要做,这么一个工程多少钱,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所以对村干部都比较了解,比较放心。
当地还利用数字技术把“36条”搬上电子平台方便村民参与监督。
浙江省宁海县纪委常委 葛晓:现在的村民在外打工比较多,他们的流动性比较强,让他们全部回来参与监督是有困难的,对此我们就对“36条”进行了数字化赋能,我们搭建小微权力智慧运行监管系统,搭建了双向互动平台,让村民真正能够实现掌上监督,让村民真正参与到村级事务当中来,成为村里发展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