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治建检、党建统领”鲜明导向,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为企业解难题,当检察模范生”的重要举措。
制度先行,打造检察护航民营经济的“宁波样本”。成立“服务经济发展1号战区”,设立走私犯罪、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研究小组,形成“专门机制、专业团队、专业素质”三位一体护航民营经济工作格局。指导宁海县院建立服务民企“4S”工作机制,被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批示肯定。
创新升级,探索司法服务发展大局的“宁波路径”。发布近五年宁波走私犯罪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办理全国首例由海事法院审理的走私案件。检察长出庭起诉一起“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被侵犯商业秘密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宣传报道。
会同公安、法院等出台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会议纪要。在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海关缉私局、宁波海警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品牌示范,培育涉企合规考察制度的“宁波名片”。健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力评估机制,对160余名企业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依法不起诉。实施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对2家民营企业设立六个月考察期,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员工就业。
疫情期间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20余名检察官进厂入企提供针对性服务。联合工商联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司法护企工作受到全国工商联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