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隔离吗?
市疾控今天发布了最新提醒
如果您也和上面这位小姐姐一样
对于隔离政策有各种疑惑
今天,就为大家一一解读
最新的隔离政策!
14+7
浙江省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来浙返浙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
14+7+7
浙江省对入境人员(入境人员指除澳门外所有境外地区,包括香港、台湾的入境人员)严格实行 “14+7+7” 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2+14
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莆田市、泉州市泉港区来浙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
省防控办经对福建厦门市当前疫情形势的综合研判,要求福建厦门市同安区来浙返浙人员暂缓来浙返浙;如仍来浙返浙的,严格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从8月30日开始追溯)。
对于福建省其他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倡导到达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那么,集中隔离、居家健康观察
以及日常健康检测的区别是什么?
继续往下看↓
集中隔离
1、集中隔离一般是在隔离疫情管理人员安排的酒店进行集中隔离管理;
2、集中隔离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3、所有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时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至少1米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4、单人隔离使用的厕所每天消毒1次。
居家健康观察
1、居家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
2、房间内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3、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公用卫生间;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5、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6、隔离房间内可不戴口罩,离开时必须戴好口罩;
7、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日常健康监测
1、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居家生活中)减少与家人直接接触,非必要不外出,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得离开宁波市域范围,确需离开宁波的须向社区(村)提前报备行程;
2、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与他人拼车;
3、不去人群聚集、人流量大的地方,不探亲访友、不堂食。不得参加会展、旅游、聚餐、聚会、现场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酒吧(KTV)、各类市场、商场、超市、场馆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
4、提倡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远程办公、居家办公。需前往工作场所的,须向单位报告,错时上下班,限定活动范围,工作期间设立单独场所并不得与他人接触,不在使用集中式空调的场所办公,不进入单位食堂就餐;
5、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保持乐观心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每日做好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记录,定时向管控责任人反馈健康状况。期满至综合服务点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6、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改变或丧失、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网格、社区(村)、单位报告,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乘坐镇街转运车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
以上隔离政策,大家是否都清楚?
可以转给身边需要的朋友哦~
市教育局发出倡议
今天下午,市教育局召开教育系统
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
倡议广大师生就地过节,
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会上还公布了全市14路校园防疫投诉热线,接受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对校园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意见建议,并对各类投诉与意见加以进行闭环处置,以进一步督促学校查漏补缺,完善全市教育系统防疫工作。
附:14路校园防疫投诉热线
宁波市教育局:0574-89183287
海曙区教育局:0574-87291890
江北区教育局:0574-89184747
镇海区教育局:0574-86276772
北仑区教育局:0574-89383999
鄞州区教育局:0574-89295205
奉化区教育局:0574-88523822
余姚市教育局:0574-62831999
慈溪市教育局:0574-63919171
宁海县教育局:0574-65259616
象山县教育局:0574-65719719
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0574-89283137
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0574-89288842
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0574-89280354
来源:宁波市疾控中心、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