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去年全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按照综合指数排名第18位。
去年,我市出现了23天污染天,其中轻度污染天20天。与2022年同期相比,优良率上升了4.7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3.1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03。
按照综合指数排名,在浙江省11个地级城市中,我市排名第4;按PM2.5平均浓度排名,排名第3;按优良率排名,排名第6。
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这三项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2.5、PM10和臭氧达到二级标准。具体来看,PM10、二氧化氮浓度升高,PM2.5、一氧化碳浓度持平,二氧化硫、臭氧浓度下降。
记者:郑吟 通讯员:刘金鑫
来源:宁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