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4月23日),宁波连夜出台了房产限购限贷政策。今天,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市场科科长冯辉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一、为什么现在出调控政策?
去年,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我市着力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受外围市场影响和居民购房需求释放,我市住房成交稳步回升,3月以来明显放大,中心城区部分楼盘出现抢购等恐慌性购房情况;住房成交价格也出现上扬,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去年12月我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l%,今年1月为环比下降0.3%,2月为环比上涨0.2%,3月为环比上涨0.8%,为了
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充分调研和审慎决策,坚持因情施策、分类调控原则,市委市政府决定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
二、限购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该限购区域是去年以来我市楼市回升最快的区域,也是房价上涨相对较快的区域,对该区城实施住房限购,是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需要。其他区县(市)按照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适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市里将加强指导、监督。
三、己拥有住房是否包括已经卖出的住房?
居民家庭已有住房包括该家庭成员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住房、购买并已经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的住房,住房是指国有土地上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卖出并且产权已转移登记到买受人名下的住房,不属于已拥有住房。
四、限购房产认定?因继承、赠与、房改、法院裁定等取得房屋算不算限购范围?
购买限购范围之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购买人应当符合限购政策,具备购房资格、限购范围内的住房因继承、赠与、房改、法院裁定进行产权转移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来源:宁波广电集团多媒体新闻中心